虽然这几个名词经常在英文中交替使用,但事实上这些名词有些重要的差别,可以用来识别这些恶名昭彰的公海剑客……
海盗(Pirates):在公海上使用胁迫、恐吓以及暴力的方式抢夺一般人民的财产与货物,海盗其实是个囊括词,用以表示在公海上进行劫掠行为的人。海盗一直以来都是远洋航行者的痛,每个时代都有海盗的出现,有人诅咒他们的存在、有人则会把他们的行为想得很浪漫。
在所谓“海盗的黄金时代”(差不多是公元 1650 年到 1725 年),大部分的海盗都是从英国属地崛起,大部分都是二十岁左右,而且是从有经验的水手转行成为海盗。
加勒比海盗(Buccaneers):虽然这个词也会被当成海盗,但原本这个词是专门用来称呼在十七世纪中期盘踞在西印度群岛的海盗,他们在各个小岛建筑防御工事且设立自己的基地,这个词来自于法文的 Boucanier - 一种用于烟熏肉干的设备,这也是这些海盗最喜欢的食物。
私掠者(Privateer):私掠者是指不抽佣的水手,专门在国王或官员(大部分是总督)的命令下劫掠与攻击,海盗与私掠者只有一线之隔 - 海盗很少会接受君主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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